关于组织2021年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21〕14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属于细则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支持对象
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并经市政府认定的拟上市挂牌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境内上市奖励
1. 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股改阶段奖励的
(1)股份公司设立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股改审计报告;
(2)与有资质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和相关付款凭证等。
2. 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辅导阶段奖励的
省证监局确认辅导备案文件。
3. 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申报阶段奖励的
(1)监管审核部门对企业出具的上市申报材料受理函;
(2)辅导至申报阶段支付的相关中介费用凭证。
4. 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首发募资返投奖励的
(1)境内上市融资到账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
(3)投资项目备案证;
(4)企业资金用途承诺书。
(二)申请新三板股改阶段及挂牌精选层奖励
1.股份公司设立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挂牌函(精选层)。
(三)申请境外上市奖励或上柜奖励
1.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相关批文复印件并附翻译件;
2.境外上市融资到账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企业资金用途承诺书;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请上市公司迁入奖励
1.上市公司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址变更前后均需);
2.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申请上市企业管理人才奖励
1.书面申请报告;
2.个人股东申请限售股转让财政奖励授权委托书;
3.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证券机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税务局出具的《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未涉及补/退税的,无需提供);
6.税务局开具的、证券机构预缴税款《税收缴款书(代扣代缴专用)》收据联(原件);
7.个人股东补税完税证明(原件);
8.证券机构打印的限售股票交易交割单(标注出与本次减持有关的股票名称、交易价格与股数、税款等记录)。
四、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网络平台申报。
企业申报入口:登录进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昆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原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后点击首页右侧资金申报进入企业申报平台。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的,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已享受的各类奖励,责令退回,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
3.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联系电话:市政府金融办57009199、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55186091。
附件:
1.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