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1年昆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2-30   申报截止时间
2021-12-30   申报截止时间
加载更多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实力,完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67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昆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趋势,发挥政府部门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整合优质资源,统筹规划,计划建成一批技术先进、面向全社会开放、具有产业特色的公共实训基地。

二、建设原则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遵循合理布局、服务产业的原则,逐步形成市级公共实训中心结合公共实训基地协调发展“1+N”发展框架模式,以及“政策推动、资金相助、功能叠加、凸显优势”的运作模式。

三、申报认定

        (一)适用范围

        昆山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型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 体现产业发展导向。开设实训的项目能体现当地主体产业发展趋势,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

        2. 突出公共服务功能。重点面向社会各类学校、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各类劳动者开展公共实训等公共服务,具有两年以上高级工以上培养、实训经验优先纳入建设范围。

        3. 拥有先进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或教学能力在同行具有先进水平,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大纲的要求,并能满足较大实训规模的需要。

        4. 拥有合格师资队伍。基地应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并能熟练操作使用实训设备的师资队伍,每个实训项目配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5. 具备相应基础条件。建筑面积原则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等设备。

        6. 建立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作能力的管理队伍。

        (三)申报认定程序

        1. 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填写《昆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向所在区镇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基地建设情况相关背景材料(包括实训项目设置、教学实训设备清单、师资资质证明、已开展培训的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文件等)。区镇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意见后择优推荐至市人社部门。

        2. 评审。书面审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建立实训基地评审专家组,制定以量化指标为主的评审标准,对入围的项目分类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3. 公布。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认并给予挂牌。

四、功能任务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应突出公共实训和开展人才评价的核心功能,在组织对外服务时,以体现公益性为主。职业技能实训项目以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参与新职业(工种)开发以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进,着力培养区域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一)建立年度培训计划和按照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并接受市人社局的各项业务指导,承担政府主导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参与职业研发应用工作,对新职业(工种)进行标准、教材、题库等开发工作。

        (三)参与、组织和承担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为行业、企业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技能成果展示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四)积极参与或组织行业、企业的技术交流研讨活动,掌握最新的生产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培训的质量,扶持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提高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五、运作管理

        (一)基本要求

        1. 不断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运作方式,努力实现高效和开放的推进模式。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要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可直接与市人社局签订免费技能晋升培训协议,按规定获得政府职业培训相关补贴和经费支持。

        2. 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50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不少于培训人数的70%。

        3.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年要将高技能人才实训计划、相关实训数据及总结材料报市人社局。

        (二)退出机制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销处理,由市人社局发出书面处理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

        2. 违反协议的约定且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 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公共服务声誉的行为;

        4.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六、有关要求

        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按照项目分类装盒或装袋,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证明材料一份,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昆山市人社局职称办,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同时将申报材料的全部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韩睿

        联系电话:0512-57559001

        电子邮箱:rsj_zczy@ks .gov.cn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西部政务服务中心D栋917


附件:1. 昆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

         2. 昆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汇总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