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1年度昆山市专精特新企业拟认定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认定沃逸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2021年度昆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第二批),现对这14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期限为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栋,政务服务中心东区
邮政编码:215300
业务部门:昆山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57590481
监察部门: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5731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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