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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昆山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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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申报截止时间
2022-03-31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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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开发区人社局、昆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花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张浦镇党群工作局(社会保障局)、各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67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海内外大力引进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师资,助推我市企业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人才科创为引领,聚焦产业升级,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引领性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三年内重点支持引进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10名。

二、申报条件

        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境外引进的应具有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0周岁),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省级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等省级以上荣誉和奖励;获得苏州时代工匠以及姑苏高技能领军引进人才或同类层次地市级技能类荣誉和奖励;

        2.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或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地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3. 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4. 地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领办人;

        5. 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4日—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昆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扫描件须为PDF格式。

        2. 资格审核。各区镇社会保障部门针对辖区内的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3. 组织评审。邀请专家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对象。评审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特殊领域的高技能人才,无法适用申报条件要求的,评审以专家组实地考察为主。

        4. 确定对象。拟资助对象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并发放资助。

三、支持政策

        企业申报并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给予申报企业10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补贴自认定后的下一年发放。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给予30万元资助,分3年发放。

四、申报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 引进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引进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为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办理社保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薪资发放记录等证明材料;

        4. 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5. 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自主产权、个人荣誉、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 高技能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 领军人才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市,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2. 境外引进的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根据《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进行比照认定;

        3. 高技能领军人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资助

        (1)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昆山市高技能领军人才的。

        4. 高技能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参照《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申报人才、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韩睿;联系电话:575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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