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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昆山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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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申报截止时间
2022-02-28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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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人社局、昆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花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张浦镇党群工作局(社会保障局)、各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67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昆山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是我市各类企业中从事一线生产的技能劳动者,应具有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中选拔产生,在我市就业(缴纳社保)满一年。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技能水平在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在县(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3. 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全市有较大影响;

        4. 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企业、本工种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提高经济效益。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4日—2月28日

三、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昆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扫描件须为PDF格式。

        2. 资格审核。各区镇社会保障部门针对辖区内的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3. 组织评审。邀请专家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对象。

        4. 确定对象。拟资助对象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并发放资助。

四、激励措施

        获评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资助,享受期为2年。

五、申报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 申报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3. 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5. 技术特长、竞赛获奖、贡献成果登记等证明材料;

        6. 相应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资助发放周期内,定期对入选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停发资助;

        2. 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资助。

        (1)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社保缴费记录中断或者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6)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

        3. 已享受其他类别资助的,保留荣誉称号,不重复享受资助;

        4. 已获评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重点、高技能优秀人才)的,不得申报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5. 参评人员、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韩睿;联系电话:575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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