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一、申报范围
(一)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9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9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2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本年度分五个批次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7月10日、7月25日、8月10日和8月30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并通过受理部门审核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二)网上申报
1.从今年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自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议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确认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点击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3.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四、工作要求
1.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将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材料,妥善自留备查。
2.各板块科技部门,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对于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现场核查将审核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时间、签字、盖章等要素齐全,若提供虚假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材料报送
请各区镇科技部门组织汇总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企业所属板块签字、盖章)各一式二份,报送至昆山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高企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市科技局或区、镇科技部门。网站的注册登记、用户名及密码找回、“国网”中申报材料的审核及退回事宜,可咨询市科技局。奖补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可咨询区、镇科技部门。
市科技局:57313542;57397065
开发区:57354200;20723730@qq.com
高新区:57559014;ksnd57559014@126.com
花桥:57691817;451657717@qq.com
旅度区:57000172;910550775@qq.com
张浦:57296290;zp-kjb@163.com
周市:57063822;156686957@qq.com
陆家:57874610;lj_kjb@163.com
巴城:57659858;bc_kjb@126.com
千灯:57469281;qdzkjb@163.com
相关通知
相关公示
2024-11-19
2024-11-06
2024-10-31
2024-08-28
2024-04-30
2024-04-10
2024-03-21
2023-12-14
2023-11-06
2022-12-13
2022-11-20
2022-10-14
2022-06-10
2022-02-08
2022-01-12
2021-12-18
2021-12-02
2021-12-02
2021-11-17
2021-11-04
2021-10-20
2021-08-04
2021-06-16
2021-05-07
2021-04-02
2021-03-03
2020-12-04
2020-10-20
2020-09-24
2020-09-09
2020-08-21
2020-07-23
2020-04-19
2020-03-31
2020-03-30
2020-03-14
2019-12-11
2019-12-11
2019-11-22
2019-11-10
2019-09-23
2019-08-14
2019-08-14
2019-05-15
2019-04-30
2019-04-25
2019-03-21
2019-01-03
2018-12-04
2018-12-03
2018-11-29
2018-10-25
2018-08-31
2018-07-09
2018-06-22
2018-06-15
2018-05-04
2018-01-05
2018-01-05
2017-12-28
2017-12-13
2017-12-07
2017-11-23
2017-07-07
2017-05-31
2017-05-03
2017-02-24
2017-01-20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