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二届昆山市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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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18〕13号),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届昆山市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别
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职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 领军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
2. 重点紧缺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
3. 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
二、奖励资助
(一)生活津贴。领军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每人每月 5000 元生活津贴,享受 3 年;重点紧缺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每人每月 3000 元生活津贴,享受 3 年;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每人每月 2000 元生活津贴,享受 3 年。
(二)项目资助。领军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资助;重点紧缺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项目资助;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昆山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标准如下:
(一)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2.已在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
3.领军型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重点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三类人才在创造社会价值、创新创业、社会影响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领军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掌握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前沿动态,参与社会工作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近五年编译有社会工作专著或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过 2 篇以上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3.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研究等工作达到 5 年以上,所从事相关领域的教学研究或项目实施成果,在业内获得广泛认可,是社会工作领域的开拓者、引领者;
4.带领专业团队在昆山注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并在机构中居核心岗位,发挥核心作用。
(三)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重点紧缺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
2.担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重要管理职务的,具备机构管理、运作、规划能力和经验;在其管理下,组织内部形成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制度。担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人职务的,有获得省级以上优秀社工、优秀案例或优秀项目等殊荣,具备较强的项目开发、管理、督导和培训能力。
(四)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
2.能熟练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和技巧开展实务工作,有较强的项目开发、管理或督导能力;
3.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须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连续从事一线社会工作 3 年以上;非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须连续从事一线工作 5 年以上。
四、遴选程序
评选程序按照《昆山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申报推荐: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通道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业务科室开展资质审查;
(二)专家评审:对照评审细则开展打分;
(三)民意测评:召集机构员工和服务对象对申报对象开展民意测评,填写“民意测评表”;
(四)实地考察:民政局工作组前往其所在单位开展考察,填写“考察记录表”;
(五)审核公示:经内部审批程序后,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落实奖励政策;公示有异议的,开展核查,酌情处理。
五、相关义务
三类人才须与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签订不少于 3 年劳动合同,并如约履行。三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相关待遇和资助,并追缴相关生活补贴及项目资助:
1.在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严重不足的;
2.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与任务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有违反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
5.出现违法、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6.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7.服务期未满 3 周年离开昆山或不在昆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的。
六、申报受理
三类人才每人限申报一类,向民政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通用材料
1.第二届昆山市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明、专业资质证明、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机构登记证书和机构章程复印件(盖章);
5.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缴费记录半年以上)。
(二)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须增补以下资料
1.参与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和制定的证明材料;
2.期刊署名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研究等工作年限证明(证明单位盖章);
4.社会工作项目实施成果、社会工作教学研究成果;
5.其他能够佐证个人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6.项目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的项目策划书和预算方案。
(三)重点紧缺型高层次人才须增补以下资料
1.社会组织行政负责人岗位证明或项目负责人岗位证明;
2.行政管理负责人须提供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制度执行痕迹管理、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省级荣誉证明,项目资助合同和项目书、第三方出具的项目结项报告,项目督导记录,提供外部培训经历证明;
3.其他能够佐证个人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4.项目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项目策划书和预算方案。
(四)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
1.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全套流程管理资料;
2.社会工作督导记录;
3.专业社会工作案例;
4.其他能够佐证个人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5.项目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策划书和预算方案。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按序编辑成册,电子档和纸质文件(盖章)各一份;
2.在8月15日前以规定方式报送申报资料:电子文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发至邮箱:853657763@qq.com;纸质文件(盖章)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
联系人:柴思宁,联系方式:57514343,地址:昆山市夏东街 669 号 627 室。
附件:第二届昆山市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申报表
昆山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