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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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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2   申报截止时间
2022-09-12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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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40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推荐申报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省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融资、培训等服务的独立法人。申报五星省级示范平台必须要达到资产500万、专职人员20人,申报四星省级示范平台必须要达到资产300万,专职人员15人。

        2、按照有效期3年要求,《关于江苏省2010-2015年省级三星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合格企业名单的公告》(苏工信服建〔2019〕643号)中通过复评的平台,需要按《省认定办法》重新申报认定。但上述平台中,2023年仍处于有效期的国家示范平台无需申报,可在国家示范平台有效期最后一年申报省示范平台认定。2022年处于国家示范平台有效期最后一年且省示范平台已经到期的平台,需重新申报认定。

        3、获得国家、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认定且非省级示范平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新申报省级示范平台认定。省级示范平台申报实行纸质材料和网上同时申报,须提供完整的申报和推荐材料(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省属单位经主管部门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省厅《通知》附件2)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直接申报。

        请各区镇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推荐2022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汇总表》(省厅《通知》附件1)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同时,申报单位须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认定申报”栏目中点击“示范平台认定申报”,注册登录后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市工信局审核后提交。申报单位可通过2022年省级认定申报咨询QQ群(群号:604817945)进行咨询。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52686656、83673201、13236591607

        省工信厅咨询电话:陈继勇 025—69652793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陆建华 0512-57590481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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