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产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1〕76 号),现就组织申报昆山市著名高校实习生计划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通知
如下:
一、实习基地申报范围
实习基地申报范围包括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单位内部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能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实习岗位;
3. 有完善的实习计划、考核制度和措施;
4. 严格遵守国家对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方面的相关规定;
5. 切实保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各项合法权益,严禁让实习生参与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和高危的工作岗位,与实习生订立实习协议,为实习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实习基地申报和认定程序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招录实习生前须向市人社局提出实习基地认定申请,市人社局对申请基地的基本情况、用工环境、实习岗位、实习计划等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无需进行认定。2021 年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期间已招录实习生的企业,可在实习补贴申领前进行实习基地认定。
(一)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受理。
(二)申报方式
企 业 登 录 “ 昆 如 意 ” 企 业 服 务 枢 纽 平 台,注册登录后进行“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填报,经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在“昆山市著名高校实习生计划”项目的“实践基地认定”中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 2000 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
业收入须达到 1000 万元);
3. 企业内部对于实习生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关材料。
(四)审核认定
企业提出基地认定申请后,经各区镇初审、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查后,由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三、其他事项
1. 实习基地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申报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 实习基地须在学生实习结束后 1 年内申请实习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实习基地已先行垫付的实习补贴,由其自行承担。
3. 市人社局建立实习基地日常抽查与评估考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并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管理。
四、联系方式
1. 各区镇人才主管部门电话:
开发区 36693792 高新区 55176851
花 桥 57608567 旅度区 57000173
张浦镇 57296293 周市镇 57641132
陆家镇 57671410 巴城镇 57681216
千灯镇 574793932
2. 昆山人社局人才开发与管理科:
联系电话:57394550,57359110
3. 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55186072,57156629
4. 技术咨询:4001098886-253
附件: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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