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制造装备升级,全面增强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根据《昆山市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昆政发[2017]66号)和《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昆政发[2021]4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昆山市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在昆山市内注册,纳入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系统平台企业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对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企业提供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经统计部门核实确认,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的技术改造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技改投资实施地在昆山市境内。
2.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企业2021年度已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剔除已作进项转出的部分和不动产抵扣部分)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乘上重点扶持产业(企业)系数达到1500万元或依据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软件产品指导目录企业2021年度投入(不含税)达到500万元。
4.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需提交材料
1.《2022年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企业近三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4.同意税务机关提供企业2020、2021年度主要税种净入库税收额的授权书(附件2);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含企业2021年度已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剔除已作进项转出的部分和不动产抵扣部分)对应固定资产投资额或企业2021年度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软件产品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部分内容的格式见(附件3);
6.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需提供未列入统计口径的情况说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
四、申报要求
本次综合奖补资金项目申报采取线上方式组织申报。网上申报地址为:,进入“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或点击右侧“服务专区”-“2022项目申报”,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线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市工信局科室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项目采用一般程序,由企业申报,区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经市工信局审核通过后根据企业专项审计结果、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及年度财政预算综合平衡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经公示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请各区镇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
已获得本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的企业,不能申报本次2022年度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实施企业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申报、降低扶持标准、暂停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
进行涉企项目审计需是2022年度我局审核资质并予以名单公开的登记入库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申报通知、《昆山市工信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认定办法》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一经发现企业、审计机构在项目申报、项目审计、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信用办昆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7】19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2409室(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座24楼),联系电话:57556847;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昆山市登云路268号,联系电话:55186073。
附件:
1.2022年度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同意税务机关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授权书;
3.审计报告部分内容格式范本;
4.重点扶持产业(企业)系数;
5.《昆山市工信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认定办法》。
6.《昆山市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软件产品指导目录》。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