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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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科字〔2023〕5 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2+6+X”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力建设新城市、大力发展新产业、全力布局新赛道,为全市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奋力走好新时代“昆山之路”贡献科技力量,现组织开展 2023 年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 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区镇科技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入首页右侧服务专区“项目申报”—“2023 年项目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环节,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 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原则上主管部门初审时限为 2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 3 个工作日;部门审核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3. 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或行政主管部门)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 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 A4 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 项目申报过程中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联系电话 55186073;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请联系市科技局成果与合作科及相关区镇科技部门;
6. 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7:00。
三、其他事项
1. 组织实施: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
2. 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
3.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4. 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5. 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2)在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
(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7. 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
附件: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强化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支撑,围绕“六新”产业领域,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等,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领军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创新型人才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对有潜力成为国家、省、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的先行纳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培育。
优先支持科研方向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海外引才工作表现突出,拥有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且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建设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1.学科重点实验室
(1)依托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实验室研究目标明确,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与研发方向相匹配,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件以上;
(2)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15人以上专职创新团队;建立良好的实验室项目组织、人才引进培养、考核奖励等运行管理机制,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
(3)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2.企业重点实验室
(1)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2)实验室研究目标明确,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与研发方向相匹配,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件以上;
(3)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15人以上专职创新团队;建立良好的实验室项目组织、人才引进培养、考核奖励等运行管理机制,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
(4)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支持方式
由区镇推荐,择优予以指导性立项。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2. 申报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
3. 研发投入证明(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4. 研发人员证明(包括人员清单,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
5. 研发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研发场地图片);
6. 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购买凭证和照片;
7. 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8. 相关管理制度、合作协议、资质和荣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