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推荐
请各区镇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严格按照企业申请书(省工信厅《通知》附件 1-2)“第十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同时,各区镇按照不低于推荐企业总数 30%的数量开展实地抽查并填报抽查结果。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区镇组织并指导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6日通过线上系统(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养平台)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和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企业申请书,用普通 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线下报送。线上与线下数据务必保持一致。“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3 年 5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申报纸质佐证材料同时通过线下报送,采用统一封面 (见省工信厅《通知》附件 5,审核推荐单位写: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汇编扫描成一个 pdf文件,并以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全称命名。
三、其他事项
企业申请书、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余材料均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请各区镇完成初审后于4月6日 (星期四)下班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电子版同时报送。
前四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步开展更名工作,请参照省工信厅《通知》附件 6中材料要求进行准备,并于4月6日 (星期四)下班前报送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57590481
开发区:5019764
高新区:57780509
花桥经济开发区:57695851
旅游度假区:57000193/57000205
张浦镇:57441823
周市镇:57861802
陆家镇:57672057
巴城镇:57659963
千灯镇:57469758
附件:
1. 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的通知》
2.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