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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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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
2023-05-15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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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着力加强原始创新和产业变革性技术突破,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现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应用基础研究

        (一)支持重点

        本类项目按重点临床技术研究、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新型诊疗技术研究、医学创新应用研究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具体指南详见附件1。

        1.重点临床技术研究:聚焦我市人口健康领域的重点创新需求,瞄准国际、国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形成我市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

        2.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围绕中医药绿色、环保、天然、微创等特点,选择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等,开展中医药防治和(或)中医治未病、健康养生研究,探索传承与创新并重,理论与临床相关的系统化研究方法,运用现代科技推动中医药发展。

        3.新型诊疗技术研究:围绕重点病、多发病、常见病的临床诊疗问题以及重大传染病防治、老年人健康、妇女儿童健康、残疾人康复等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攻克一批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关键技术,取得一系列原创性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4.医学创新应用研究: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争取高级别项目奠定基础。

        项目申报应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研究单位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分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组织。

        (二)组织方式

        本类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并在规定额度内推荐。

        1.重点临床技术研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推荐4项;苏州市中医医院推荐3项;其他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市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推荐2项。

        2.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新型诊疗技术研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6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项;苏州大学、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三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市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推荐3项;其他综合(中医、专科)医院和区、市(县)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推荐1项。

        3.医学创新应用研究: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各单位推荐的青年项目占限额数的70%以上。

        (三)资助额度

        重点临床技术研究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中医药创新研究、新型诊疗技术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医学创新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负责人(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指南定位要求,医学创新应用研究名称为“研究内容+应用基础研究”。其中青年项目负责人须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其中医学创新应用研究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前沿技术研究

        (一)支持重点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竞争热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量子科技、大数据与区块链、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研究,力争率先取得突破,引领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组织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技术研究。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详见附件4),单个项目市拨资助经费50-200万元,市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立项时下达50%以上(含),中期检查后下达剩余部分的方式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申报推荐名额。本年度市前沿技术研究项目实行限额择优推荐。苏州大学限报10项;苏州科技大学限报6项;苏州职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常熟理工学院、昆山杜克大学限报3项;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由属地板块科技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常熟市、昆山市分别限额推荐3项,张家港市、太仓市分别限额推荐2项。吴江区、吴中区分别限额推荐14项、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分别限额推荐12项、2项、38项和20项。其他项目主管部门限额推荐2项。

        3.支持颠覆性技术发展。强化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对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获得优胜的苏州市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项目承担单位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直接立项发文予以下达。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申报企业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有苏州本地企业联合,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承担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在研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申报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创新、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项目。同一单位不得将与市在研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再次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核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

        3.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技术突破。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电子信息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先进材料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做硬性要求。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额的30%。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额的50%。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不出现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等信息,项目用“XXX研发”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一般在25字以内。

        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并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自留一份,另交一份至项目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三、基础研究基地

        开展苏州市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四、申报流程与受理时间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科技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涉及签字盖章的一律扫描上传)。有关要求及模板请至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系统中附件栏下载。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纸质材料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等顺序,A4纸简装装订成册。

        2.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00。各地申报截止受理时间请留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通知。纸质材料在5月15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楼),其中,医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项目服务科,前沿技术研究项目材料(仅需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高新技术科,节假日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医学应用基础研究

        申报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项浚峰  65241080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华震威  65231879

        2.前沿技术研究

        申报受理及业务咨询:市科技服务中心高新技术科 顾卓 65731490

        3.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65236208

        附件:

        1.2023年度苏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医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指南

        2.医学创新应用研究推荐申报数

        3.医学学科申报代码表

        4.2023年度苏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前沿技术研究)项目指南

        5.2023年度苏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前沿技术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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