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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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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3-05-12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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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大会要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现将《2023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2023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采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2.面上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指南(附件1)第一部分的选题范围自行拟题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开展研究,并于2023年7月底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1.面上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面上项目对在苏高等院校等单位以及县级市实行限额申报(附件2)。

        2.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同等条件下,面上项目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牵头实施。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无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4.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苏州,包含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2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0字左右,并包含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2.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3.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研究。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以附件形式提交。

        四、申报事宜

        1.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网上申报和审核,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科技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承诺书(网站下载盖章扫描上传)、申报书(网站下载填写后直接上传)及其他相关附件。

        2.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12日17:00

        3.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1.申报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程凯航 65241080

        2.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邢飞 65230821

        3.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65236208


附件:1.2023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相关单位审核推荐主体及申报限额汇总表

3.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研究面上项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