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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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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受理截止时间
2023-04-28   受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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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是指由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领衔,以我市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为依托,集聚外籍院士及团队的科技创新平台。

        申请建设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

        (二)申报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拥有与合作外籍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3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单位能为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能为外籍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独立研发场地和必要的科研、生活及其他后勤保障;

        (四)领衔人应为外国国籍且入选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研发方向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与建站单位有具体合作协议,能为建站单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合作时间不少于两年,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2申报认定程序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级市(区)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申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用人单位注册信息、法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外籍院士工作站进行综合评审评价后,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三、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新命名的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予以挂牌“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

        (二)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的外国专家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符合条件的每次可办理不超过三年的在苏工作许可。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填报《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二)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上报《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合订本(胶装)一式二份,交至所在地科技部门。

        (三)纸质合订本一式二份请各县级市(区)科技局汇总后寄至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人才科(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号,65233005),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至邮箱:yzb@kj.suzhou.gov.cn。

        (四)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28日17时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2.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7日

        来源 | 苏州市科技局网站

        审核 | 张东营 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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