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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昆山市智能制造诊断及奖补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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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申报截止时间
2023-05-12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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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昆山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1-2023年)》(昆办发〔2021〕11 号)、《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昆政发〔2021〕4 号)及《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昆办发〔2022〕103号),进一步发挥智能制造诊断的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我市智能制造诊断及奖补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 在昆山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按《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良好;在昆山市税务部门依法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单位;

        2. 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中获评D类(限制发展类)企业除外;

        4. 已参与申报当年度苏州市级及以上智能车间(工厂)诊断的项目除外。


        二、申报条件

        1. 诊断已完成;

        2. 完成诊断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三、申报材料

        1. 昆山市智能制造诊断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与服务商(需在昆山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内,见附件2)签订的合同、诊断费用发票及支付凭证;

        3. 诊断报告;

        4.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方式

        1.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方式组织申报。企业申报入口:“昆如意”  企业服务枢纽平台,进入首页右侧服务专区“项目申报”—“2023年项目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环节,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线上申报开始时间为 2023年4月20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项目采用一般程序,由企业申报,区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经市工信局审核通 过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经公示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3. 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市工信局科室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请各区镇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

        4. 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科,电话:57314938;

        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昆山市登云路268号,联系电话:55186073。


        五、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苏州市级及以上智能车间(工厂)诊断报告作为申报依据。

        项目实施企业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申报、降低扶持标准、暂停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一经发现 企业、审计机构在项目申报、项目审计、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信用办昆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7〕195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 昆山市智能制造诊断奖励资金申请表

        2. 昆山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2023 年度)

        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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