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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昆政办发〔2021〕74号)精神,为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在昆创新创业,全力打造人才创新高地和产业创新集群,现启动2023年度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聚焦“2+6+X”新兴产业布局,引进和培育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全力打造人才创新高地和产业创新集群。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1.双创团队
主要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力,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不少于3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获得过昆山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认定;
(4)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昆山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股权一般不少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核心成员应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5)创新团队成员应全职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少于30万元;
(6)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项目总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实现产业化,具有显著的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7)团队一般应配有1名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8)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对领军人才为院士、国家级人才等顶尖人才,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总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的双创团队予以重点支持;
(9)团队成员应于2019年1月1日之后来昆山创业或全职引进到昆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并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引进手续正式到岗等相关工作。
2.创业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人才分引进人才和本土成长人才两类。
引进人才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昆创业,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优先支持全职全时来昆创业的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少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优先支持人才现金出资多、股权占比高的来昆创业人才;
(4)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分A类、B类、C类3个档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本档次资助标准:
①A类、B类、C类的个人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分别达5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含)~500万元、100万元(含)~300万元;
②专家评审成绩排名前50%。
(5)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并于2021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本土成长人才主要支持昆山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首次在昆创业,为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须满足上述“引进人才”类的条件(1)、(2)、(3),除此外还须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企业,申报人应于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3.创业成长人才
主要支持来昆时间较长,创办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的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创办时间在3年以上10年以内(2013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5)申报企业须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或三年内入选过苏州市级及以上“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等,且承担过苏州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创新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到昆山企业、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科技创新研究,能促进引才单位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年1月1日之后引进到昆山单位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少于30万元;
(5)引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苏州市级及以上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昆山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④建有苏州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机构);⑤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⑥经区镇推荐的引才单位。
5.青年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在昆创业或全职引进到昆山企业、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分为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新领军人才两个类别。
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将通过“祖冲之杯”昆山创新创业大赛的形式进行评审(通知另行发布)。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人在昆山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须自然人直接持股或通过合伙公司出资);
(3)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申报人应于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青年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2)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2年以上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引才单位应具有与创新领军人才引才单位相同的资质。在昆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3)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昆山,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6.未落户(海外)人才
海外的优秀人才采取预申报制度,尚未到岗的可先参评,正式到岗后享受相关政策(通知另行发布)。分未落户(海外)创业人才和未落户(海外)创新人才。
未落户(海外)创业人才主要支持掌握领先技术,拟回国后来昆山创业的人才(含非华裔外籍人才)。优先支持拟全职来昆山创业的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国内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7月1日后回国);
(3)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技术水平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自主创新产品并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4)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应于十个月内在昆山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人才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未落户(海外)创新人才主要支持掌握领先技术,拟回国到昆山企业、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科技创新研究的创新人才(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博士学历;
(2)没有回国或者回国未超过1年;
(3)在海外公司担任高级职务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7.领军人才专项
该专项由市科技局统筹组织,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相关申报条件,且实施的项目符合以下产业方向:
(1)数字创新技术产业(元宇宙)专项。围绕“数字产业化”,主要支持在新显示、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车联网、虚拟数字人、沉浸式人机交互、AR/VR、图像渲染引擎、智能算法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人才项目。
(2)智能制造装备与技术专项。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不含关键零部件),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机器人与增材设备、重大成套设备、智能测控设备及其他智能设备的人才项目。
(3)生物医药产业专项。围绕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重点支持在生物药(抗体、疫苗、重组蛋白、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新型化药(原研药、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等领域,以及在数字医疗、BT+IT等新产业新业态,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人才项目。
(4)碳达峰碳中和产业专项。围绕加快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支持在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生态系统固碳等新能源领域,推进重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人才项目。
(5)先进材料产业专项。围绕打造“先进材料”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在钢铁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域,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人才项目。
(6)现代农业专项。围绕事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业资源集约利用技术、农业工程与装备技术、农业生物和信息技术推广运用、“互联网+”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或技术研究的人才项目。该专项由市科技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在第二批次受理申报。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昆如意人才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填报,经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点击“我要申报”,在科技局“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中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
双创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创业成长人才、青年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详细清单参见附件,所有材料需在该申报批次网上集中受理时间截止之前完成提交。
3.受理时间
(1)第一批受理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和青年创业领军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6月30日—7月10日12:00。
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企业注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
青年创业领军人才:企业注册时间在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
(2)第二批受理双创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本土成长人才)、创业成长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领军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28日—9月15日17:00。
双创团队:2019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来昆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
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企业注册时间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
创业领军人才(本土成长人才):企业注册时间在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
创业成长人才:企业注册时间在2013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
创新领军人才:人才来昆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青年创新领军人才:人才来昆时间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3)第三批受理2023年7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科技招商人才项目,具体将根据项目引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通知另行发布)。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项目、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举荐专家和最佳引才合作伙伴举荐的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的优秀获奖项目、海外优秀人才项目等,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
2.对企业发展迅速、获得市场化基金投资、企业高薪聘用的优秀人才项目可在学历、来昆时间上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3.各区镇既要广泛宣传,积极引进推荐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也要按照申报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对特别优秀,且各地重点扶持的人才项目,经各区镇推荐,可适当放宽申报要求。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版)、特别优秀项目推荐材料、绿色通道相关材料分别于7月12日、9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专科。
4.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5.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申报个人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申报项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6.同一年度同一企业申报创新人才(含青年创新)原则上不超过3名。同一人才或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年度同一人才或项目只能申报1次(不接受以特别推荐方式申报第2次)。不受理已入选“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个人项目的人才项目。
7.创业类项目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创新类项目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薪酬不得降低(本条同样适用于双创团队项目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
8.各区镇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服务与指导。申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与市、区镇科技部门联系解决。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专科 0512-57317683、57383270
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0512-55186072
开发区科技局 0512-50352339
高新区科技局 0512-36836450
花桥科技局 0512-57608567
旅度区科技局 0512-57000173
张浦经促局 0512-57296290
周市财经局 0512-57939135
陆家财经局 0512-57671410
巴城财经局 0512-57681216
千灯财经局 0512-55171295
附件: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