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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及组织推荐领衔科学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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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
2023-08-03   项目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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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23年度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将坚持“四个面向”,着力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有组织推进战略性基础研究、应用性基础研究和探索性基础研究,支持顶尖科学家领衔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突出“从0到1”的重大原创研究,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夯实基础。现将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把世界科技前沿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强化原创导向,围绕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遴选顶尖科学家组织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开展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二、项目类别

        重大项目分前沿项目、探索项目和攀登项目三类,实行持续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方向遴选确定不超过2名领衔科学家(或青年领衔科学家),每位牵头组织1个项目。本年度将择优支持前沿项目1项左右、探索项目13项左右、攀登项目5项左右。

        (一)前沿项目。瞄准战略前沿加强项目组织,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5年,每个项目设置课题不超过4个,项目实施3年后进行中期评估,5年后进行阶段验收,根据进展情况择优予以持续资助。

        (二)探索项目。旨在凝练变革性技术方向和目标,逐步形成重大项目的课题任务、核心团队构成和实施基础,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不进行中期评估,3年后进行阶段验收,根据进展情况择优予以持续资助。

        (三)攀登项目。重点发掘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挑战最前沿科学问题,努力开辟新方向,提出新理论,探索新路径。探索实行长期稳定支持模式,以2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每项首次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2年后进行阶段验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决定后续支持力度。


        三、项目组织

        (一)前沿项目和探索项目

        1.实行预申报和可行性论证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先遴选确定领衔科学家,再由领衔科学家组织团队形成具体研究方案,经论证后立项实施。

        2.探索基础研究重大任务直接委托机制,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基础研究。聚焦变革性新材料、集成电路等战略必争领域,委托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牵头组织全省优势科技力量开展跨学科、大协同研究,切实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

        3.对产业技术领域重大任务牵引的基础研究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探索政府和企业联合出资的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的作用,从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依托一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融通创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共性科学问题。

        4.赋予项目领衔科学家充分科研自主权。探索项目领衔科学家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论证通过后组织实施;前沿项目领衔科学家起草项目邀约书,提出研究任务、项目组织和课题设置初步设想,向社会公开发榜,视揭榜情况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经费使用,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论证后组织实施。

        (二)攀登项目

        1.通过评审遴选确定青年领衔科学家,再由青年领衔科学家组织团队形成具体研究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2.鼓励青年拔尖人才勇闯科研“无人区”,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孕育未来重大科学突破。

        3.赋予青年领衔科学家充分自主权,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四、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

        (一)推荐人选由其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推荐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科研主体,应具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条件和保障能力,原则上在相应研究领域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二)推荐人选作风学风优良,须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普遍认可,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领军才能。

        (三)推荐人选应是推荐单位正式全时在职人员,具备开展高强度科学研究活动的健康条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相关研究工作。

        (四)推荐人选拟开展的项目研究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项目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从0到1”的重大原创突破,催生引领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变革性技术。

        (五)已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已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仍可作为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作为领衔科学家已承担过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科研人员,不能再次作为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

        (六)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按指南要求提交项目预申报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项目研究内容,重点阐述项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创新思路、研究方案和研究基础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二是科学家简介,即科学家与项目方向相关的研究经历介绍,字数不超过3000字(预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五、青年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

        (一)推荐人选由其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推荐单位须是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单位、部属科研院所或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二)推荐人选作风学风优良,应是所在单位重点培养的优秀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科研项目,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优先支持。

        (三)推荐人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申报人按指南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项目内容应具有较强原创性、颠覆性和前瞻性。

        (四)已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已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仍可作为青年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


        六、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选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单位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人数不超过2位。

        (二)推荐人选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三)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四)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青年)领衔科学家推荐人选、项目推荐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五)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六)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预)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推荐材料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2室。

        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准备视频答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家能力与水平、研究方向的前沿性和战略性、项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推荐单位的支撑保障能力及项目实施可行性等方面。视频材料为带配音的mp4格式视频文件,拍摄内容为PPT汇报内容(可用PPT自录),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限定在10分钟内,以“项目受理号”命名。文件配音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完成,不得采用专业配音。请认真检查视频材料是否可以正常播放。

        (二)推荐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重报。视频答辩材料随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青年)领衔科学家初步评选确定后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未评上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赵阳 喻梦伊

        电话:025-85485966  025-85485897

        省科技厅社发处 朱碧云 孙彦

        电话:025-84215986  025-83363439


        附件:

        1.2023年度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预)申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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