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二)上云形式。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申报三星级上云的企业:应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 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耗能设备、通用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业务上云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分析交易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申报上一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下一星级上云企业,已获评星级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星级或以下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应属于工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四星和五星级上云企业仅限工业企业。
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7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3 年版)》(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区镇组织申报企业于8月28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已完成申报流程的企业请将企业名称、申报上云星级报送给属地板块。各区镇应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应当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全面覆盖。
2、线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4日。
3、请各区镇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庞凯苏、聂梦瑶
联系电话:57553898
附件:1.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