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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近零碳”工厂(第二批)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近零碳”工厂(第二批)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苏州市“近零碳”工厂(第二批)12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苏州市工信局,联系电话:68616346(业务)、68616367(纪检)。

        附件:苏州市“近零碳”工厂(第二批)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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