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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20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相关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部属、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向省科技厅推荐。
请各申报单位按科技部通知要求,2023年12月20日16:00前(指南方向2.1: 2024年2月2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主管部门2023年12月20日前(指南方向2.1: 2024年2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臧颖
电话:025-57716995
邮箱:jstdzy@163.com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2.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