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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新建名单和评估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复核等流程,现将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新建名单和评估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新建名单

        2.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合格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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