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奖励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市(区)发改委(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
为进一步提升苏州楼宇经济发展质效,加速高端服务业集聚支撑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75号)和《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苏府办〔2023〕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奖励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苏州市属地纳税,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或研发,单体建筑办公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具有完备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商业楼宇(不含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及其实际运营机构。
二、类型
包括专业特色楼宇、高产出楼宇、招商运营成绩突出楼宇和存量楼宇提质改造四种类型,每幢楼宇选择其中一种进行推荐,具体要求详见推荐指南(附件3)。
三、报送要求1.专业特色楼宇、高产出楼宇和招商运营成绩突出楼宇:各地发改(经发)部门根据重点楼宇储备清单,按照要求择优推荐,将汇总表(附件4)于5月10日下班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2.存量楼宇提质改造项目:各地发改(经发)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审核认定,将综合评定结果和补助兑现情况(附件5)于6月11日下班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68615523
附件:
1.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75号)
2.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苏府办〔2023〕48号)
3.2024年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奖励推荐指南
4.2024年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奖励推荐汇总表
5.2024年苏州市存量楼宇提质改造项目审核认定汇总表
6. 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奖励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202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