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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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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申报截止时间
2024-06-30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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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今年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下,赶紧来看看吧!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均需具备

        1. 注册地在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6.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7. 近2年内引进不少于2名全职博士(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不少于1年)。

        (二)推荐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1. 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3. 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 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5. 我省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和卓越产业链领域,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

        本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各部门)核实推荐,省人社厅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新设名单的方式开展。

        1.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需要证明材料,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请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区镇相关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表)。请各区镇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昆山市人社局专技科。

        三、有关要求

        1. 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辖区内截至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各地原则上应先申请撤销后,再开展2024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申报工作。对设立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 各区镇要坚持好中选优,认真把握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要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真正把研发实力强、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迫切的创新型企事业单位推荐出来。

        3.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附件页数建议不超过50页,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

        各区镇博士后工作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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