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人发〔2024〕90号),此次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在原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管理服务三大序列的基础上,新增技术转移序列,为广大技术转移工作者开通了职称申报通道。
自然科学研究技术转移职称序列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次,对应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一起来看下技术转移职称序列申报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研究实习员资格条件(初级)
一、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可初定或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称:
(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研究实习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研究实习员职称。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称。
二、专业能力与业绩成果要求
(一)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具备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管理服务、技术转移等方面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基础性科研工作。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中级)
一、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研究员职称。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可破格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二、技术转移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必要的技术转移专业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聚焦本专业领域开展研究。
2.参与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在技术转移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能够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业绩。
三、技术转移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条件1、2和3-5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承担本专业领域相关科研项目或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2.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组织实施技术转移项目或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促成技术交易,并取得一定的服务成效和较好的服务评价。
3.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从事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1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4.参与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1项,并颁布实施。
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坛等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报告1篇。
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副高级)
一、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业绩较显著、贡献较突出,学术或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含相应奖项)2项,可破格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业绩较显著、贡献较突出,学术或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含相应奖项)2项,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
二、技术转移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具备较强的技术转移专业理论知识、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
2.主要参与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在技术转移研究方面取得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业绩。
三、技术转移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条件1-2、3和4-7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本专业领域相关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3.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技术转移项目或提供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促成一定规模技术交易,并取得显著的服务成效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4.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从事专业相关,在技术转移研究方面取得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2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5.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市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条例、规章等,或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或译著1部。
7.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主流期刊发表本专业有影响力的论文1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
研究员资格条件(正高级)
一、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评审研究员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在任现职其间,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含相应奖项)1项或二等奖(含相应奖项)2项,可破格申报评审研究员职称。
二、技术转移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转移服务水平高,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本专业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主持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在技术转移研究方面有较大影响力,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显著业绩。
三、技术转移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条件1-2、3和4-7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含相应奖项)2项。
2.主持并完成本专业领域相关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3.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技术转移项目或提供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促成较大规模技术交易,并取得突出的服务成效和重大的社会影响,对推进技术转移工作作出主要贡献。
4.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从事专业相关,在技术转移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3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5.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条例、规章等,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或译著1部。
7.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2篇。
以上就是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新增的技术转移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级)、研究员(正高级)四个职称的申报条件、相关能力及业绩要求,目前申报工作已启动,感兴趣的小伙伴请抓紧时间申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人发〔2024〕90号)
2.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