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助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工厂:
1.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3. 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5.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评价,编制评价报告,评价要求和格式参照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附件1)和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附件2),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需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我局经审核后推荐申报第二批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
请各区镇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苏州市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市工信局节能科。9月13日前将绿色工厂评价报告两份、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市工信局节能科。
联系方式:
工信局节能科 57556864
附件:
1. 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
2. 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3. 苏州市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汇总表
4. 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