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昆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4-10-18   申报截止时间
2024-10-18   申报截止时间
加载更多

        第四批昆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定工作开始啦,有关申报注意事项,一起来了解。

        一、申报条件

        1.有明确传承谱系,从业时间(含学艺时间)原则上在20年以上(含20年),行业或专业领域公认具有较高技艺水平或通晓某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与形式;成绩特别突出或该项目传承人空缺的可适当放宽从业时间(含学艺时间)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15年;

        2.居住或长期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流布地区;

        3.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要稳慎推荐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确需推荐的,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广泛认可。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4.积极配合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展演示等活动,认真履行项目传承、传习和传播义务,在该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能够自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培养后继人才;

        5.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

        申报体现个人自愿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地文体广旅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提出申请。

        区、镇文体广旅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市文体广旅局提交推荐名单。

        三、申报资料

        1.申报书: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学艺与从艺经历、传承谱系、技艺(艺术)特长与成果、传承工作绩效、履职承诺书及区、镇文体广旅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等内容一式三份。同时以硬盘或U盘形式上报电子版一份。

        2.相关资料复印件、实物音像资料等一式一份;

        3.其他有利于说明其具有代表性的材料;

        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的辅助材料不限。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将取消评定资格。

        四、申报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特别是申报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从艺起始年份、传承谱系等情况要认真核实,真正把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传承人推荐出来。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要从申报对象的技艺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要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威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广泛宣传,明确职责。代表性传承人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开展广泛宣传并详细告知申请人。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存U盘)报昆山市文体广旅局文化遗产科。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文逸;

        联系电话:57912586;

        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栋政务服务中心(东区)1307室。

        五、附件材料

        1.第一至第六批昆山市级非遗项目汇总表

        2.第四批昆山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3.申报第四批昆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荐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