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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4-10-11   申报截止时间
2024-10-11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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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区镇按照《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通知》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申报,指导企业填写申请书,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2021年度被认定或复核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均须参加复核,对于未申请复核或未推荐复核的,须说明原因。

        2. 企业申报和复核均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11日前完成并提交。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0月18日”,推荐(审核)单位统一填写“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请各区镇压实工作责任,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对照申报书第八部分逐项填写打分,根据审核结果填写推荐汇总表,并按推荐汇总表的企业序号,在每家企业纸质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左上角用铅笔标序号。

        4. 各区镇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结合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苏州市工信局将视情开展实地抽查,对各区镇推荐情况进行核实。

        5. 请各区镇组织有效期内的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省培育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补充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审核,于10月11日前完成并提交(10月11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和市县审核提交功能)未按要求补充数据的将无法申报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 请各区镇于10月11日(星期五)前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企业申报书(一式三份)、企业复核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材料对应的扫描电子版请同步报送。

        联系电话:57590481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

        各区镇咨询电话:

        开发区:50197645/57329293

        高新区:57780509

        花桥经济开发区:57695851/57604851

        旅游度假区:57000193/57000205

        张浦镇:57441823

        周市镇:57861802

        陆家镇:57672057

        巴城镇:57659963

        千灯镇:57469758

        附件:

        1. 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3.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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