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要求,2024年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已启动。
一、设站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部符合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
符合至少一项
1. 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2. 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 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且连续3年盈利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 设立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 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站期间已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
6. 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站期间已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向申请并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度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情况一览表》,并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昆山市人社局专技科。
(二)经初审并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4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昆山市人社局专技科。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三)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备案结果。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昆山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系电话:0512-57327111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栋918室
各区镇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
2024年度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情况一览表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